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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身份证不用再回户籍地

齐鲁晚报 2017-03-05 15:13 大字
本报3月2日讯(实习生胡明通讯员王伟王婷婷)公安部自2015年起就着手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现在,如果居民的户口不在淄博,但长期在淄博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持居住证或居民户口簿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了。

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淄博市常住户口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30日,办理邮政快递的需要12个工作日。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每个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每个40元。

而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没有办理过居民身份证,即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必须持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领居民身份证。

同时,记者了解到,如果居民因为上学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工作日到派出所办理,可以与派出所户籍窗口电话预约,户籍员也会满足居民在非工作时间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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