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有争议61处可调解 价格争议调处工作明年将在全市全面铺开
晚报讯(记者沙红翠通讯员冯路平)11月24日,全市价格争议调处工作推进会在淄川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全市已在商场、社区、派出所等区域设立价格争议调处站点61个,受理各类价格争议153起,成功调解148起。按计划,明年该项工作将在全市全面铺开。市民遇到价格纠纷、有了价格争议可以就近通过市及各区县的调解站点、“12358”价格投诉举报平台、系统门户网站及直接到物价部门申请价格争议调处。
什么争议可申请调解?四种情况适用价格争议调处
“上周,一家人产生了财产纠纷来派出所调解,对很多物件的价值有争议,我们就启动了联动调解机制,邀请价格争议调解员参与调解,对物件价格进行核定。事情很快调解成功,当事人非常满意。”这是日前发生在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商城路派出所的一个成功调解案例,而这只是全市61个价格争议调处站点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价格争议调处的适用范围有四种情况,分别是:平等主体之间涉及财产财物价格、财产财物分割和财产财物损失的争议;生产、经营者服务收费、收益或损失争议;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领域产生的价格争议;其他涉及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合理性的争议。
不属于价格争议调解处理范围的七种情况是:属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涉嫌价格违法,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属刑事、民事案件及行政执法案件涉及的财产价格认定事项的;价格争议及其相关事项已提起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且已依法被受理的;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违禁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流通及销售物品所产生的价格争议;其它不应作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情形。
价格争议调处受理的基本条件是,申请人与价格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及具体的申请要求和一定的事实根据;当事人双方同意调解;属于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范围。如果存在申请人无法提供确切价格争议事实的、申请人未能提供被申请人的确切名称地址和通讯方式的、一方申请调解另一方不愿意调解的等三种情况将不予受理。
到哪里可调处争议?61个调处点就近为百姓服务
据了解,淄博市探索把价格争议调处纳入社会维稳工作的大调解格局中,加强与司法、信访、公安、交警、综治等部门的协调对接,借助他们现有的调解场所、力量,把价格争议调处工作有机融入进去。比如淄川把调处站的建设重点放在建材、服装、水产批发及超市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龙头企业和大型零售超市,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架起沟通桥梁,及时快捷地调处商品交易、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价格争议。
如今市民遭遇价格纠纷或争议可通过拨打“12358”价格投诉热线、物价系统门户网站或者就近到市及各区县的调解站点及物价部门申请调处,物价部门将实行多渠道受理。
本报现公布部分价格争议调处点,市民可就近选择,每个调处点都有价格争议调解员的姓名和电话,可及时为您解答价格问题。
张店:马尚镇司法所、车站办事处司法所、傅家镇司法所、南定镇司法所、和平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房镇镇司法所、科苑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公园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沣水镇司法所、湖田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中埠镇司法所等12个人民调解室;淄博商厦价格争议行政调解室;世纪花园价格争议行政调解室。
淄川:4个城区派出所的人民调解室;洪山镇和将军路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室;交警肇事科已设立交通肇事价格争议调解室;部分生活小区物业价格争议调解室;建材城、服装城、水产批发城三个龙头市场及新星集团、银座超市两大零售企业价格争议调解室。
博山:博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价格争议调解室;博山特信商城,博山银座中心路、人民路店和淄博商厦博山店价格争议调解室;
桓台:唐山、荆家、马桥三个镇级司法所已设立价格调解室;少海社区、紫悦城社区、县妇保院、惠仟佳商场、桓台银座商场、王渔洋景区和三个镇派出所已设立价格调解室。
沂源:五处乡镇工商所、综治办已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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