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道、绿化带成停车位 交规说法:无禁停标志,不代表可以随意停车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淄博市中心城区路面交通压力也越来越大。除了背街小巷存在乱停现象外,不少车流量较大的繁华路段中,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也渐渐多了起来。这几天,记者实地探访张店中心城区不同路段,直击存在的不文明交通现象。
非机动车道、绿化带成停车位
市民孙先生曾拨打本报的热线电话,反映张店区世纪路、人民路等多个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且几乎都是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以及绿化带中,影响行人及非机动车出行的同时,还破坏了绿化,影响了市容。
9月9日上午9时左右,记者来到张店区世纪路上实地探访,发现确如孙先生所说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记者在世纪路与共青团西路路口发现,一公交站牌后方的非机动车道与绿化带上,已经前后停放了两辆机动车。记者观察发现,车辆就停放在绿化带中,绿化带一侧绿植已经被碾压,露出的土壤上存有几道鲜明的车辙痕迹。而就在距离该处约4米外,非机动车道里侧便是画有停车线的标准停车位。
正在等公交车的徐女士告诉记者,她认为将车停到绿化带里的行为非常不道德,“经常看到绿化带里有标示牌,写着‘小草青青,踏之何忍’,咱都不去踩踏,直接开车压上去就更不合适了。”徐女士指着后方同样停在绿化带里的私家车告诉记者,很多时候私家车主乱停乱放都是为了图方便,可若是没有相应措施,只会有更多车效仿。
随后,记者在人民西路上观察到,路边标示牌附近明确挂有禁停标志,还是有一辆三轮车插空停在了绿化带上的两棵行道树中。在随后的街头采访中,多位行人向记者表示,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会大大压缩行人的出行空间,尤其是在上下班的高峰期,通行十分不便。
停车不入线是否乱停难界定
除了在非机动车道、绿化带甚至禁停位置停车的现象之外,记者观察到还有在规定的停车位置、停车线内乱停乱放的现象。
记者日前在博山沿河西路观察到,该路段沿路一侧都画有停车线,一车一位,然而经常有车辆停车时占据两个位置。如此类推,标准数量的停车位可能停不下同等数量的机动车,因此在停车高峰时期,经常会出现有车辆以斜插空的形式停车:车头在停车线内,车尾还在车道上。针对于这种车辆停放太随意的情况,不少市民表示不清楚到底属不属于乱停乱放。“如果属于按规定停车,车尾还影响右侧车道车辆通行,如果属于不按规定停车,车辆一半已经停进去了。”附近的一位市民告诉记者。
存在同样情况的还有不少商场的停车场。根据市民的反映,经常看到有人在停车时压线停车,导致相邻车位无法使用,甚至有为了方便进出,直接在通道附近停车的情况。记者也将此问题与街头市民进行了交流,得到的答复大多是:在准停车区域属于正常停车,虽然可能对其他人有些影响,但不能说一定是乱停乱放,毕竟是在准停区域内。
交规说法:无禁停标志,不代表可以随意停车
据了解,如机动车要在非机动道上停车,除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并画有停车位、停车线的区域内停车外,其它符合条件的路段只能临时停车。
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中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从规定中不难看出,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不能停车,而在没有设置禁停标志的路段上,也不代表就可以随意临时停车。而占用非机动车道、绿化带停车更是不可取的做法。
(晚报记者商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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