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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开行政复议提升社会公信力

淄博日报 2015-02-08 04:20 大字

本报讯2014年,淄博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40余件,纠错率达26.85%,有效解决了社会矛盾,相关当事人“怨气”得到一定程度释放,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2014年5月开始,淄博市实行行政复议公开制度,对行政复议文书,包括行政复议决定书、受理通知书、案件听证情况等全部通过“淄博政府法制网”予以公开,让群众评判行政复议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法》,淄博市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和理念在不断改革和探索中前行,建立了工作长效机制。成立了由法律专家、知名律师和行政复议实务工作者等17人组成的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自2012年成立以来,对14件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进行了研讨,为279件案件提出了专家意见。集中了行政复议权,市级政府部门不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部集中到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统一办理。实行复议立审分离,增加了制约和监督环节,改变了以往行政复议立案和审理“一肩挑”现象,从机制上有效解决了应受理而不受理、立案难等问题。(周洪光伊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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