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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QQ好友”的诈骗 □本报记者 邢菲 通讯员 李淑娟 付晓东

淄博日报 2015-01-18 04:28 大字

近日,张店某经贸公司的林先生向本报反映,和同事QQ昵称相同的号码向自己发来添加好友申请,通过添加请求后,与之聊起工作业务,不料被“同事”骗走92000元。林先生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市民警惕此类诈骗。

1月6日上午,林先生QQ上收到一个昵称为“淄博XX”请求添加好友的申请,由于该昵称是同事韩先生的QQ名字,林先生虽好奇,但也没多想,就通过了添加请求。添加好友成功后,两人便在QQ上聊起了工作业务。不一会儿,林先生接到对方发来“给天宇赵哥92000”的信息,并提供了一姓赵的银行账号。由于“天宇”是林先生的客户公司,正好有业务往来,林先生便毫不犹豫地用网银如数转账92000元。1月7日下午,韩先生询问林先生为何天宇公司未收到汇款时,林先生表示已经给转过账款。两人查看QQ聊天记录,才意识到被骗,便迅速到张店公安分局潘庄派出所报警。

据了解,月初韩先生的QQ号曾经被盗,之后找回号码,可是好友已经全部被删除。1月5日,韩先生收到一添加好友的申请,昵称是林先生的QQ名字,便添加为好友,通过QQ交谈业务,还给“林先生”发送了“给天宇李哥92000”的消息,要求林先生汇款。但林先生收到的QQ消息却是“给天宇赵哥92000”,银行卡号也大相径庭。

据警方介绍,由于受害人没有留意对方的QQ号码,不能准确辨认身份,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韩先生的QQ号被盗后,犯罪分子对其QQ号内的好友资料进行了备份,韩先生找回自己的账号后,犯罪分子用两个另外的QQ号码,昵称均改为林先生和韩先生的QQ昵称,分别对两人添加好友,成为两人聊天的“中介”,在传达汇款信息时将收款人偷梁换柱,成功实施诈骗。

本报提醒广大市民,如遇到QQ号被盗、找回等情形,在添加好友时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进行重要业务交易时要进行通话确认,保证信息的准确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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