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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仲裁法颁布20周年商事仲裁征文活动的通知

淄博晚报 2014-09-04 20:49 大字

199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经过20年的不懈努力,淄博市的商事仲裁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并逐步走上了稳健发展的轨道,为进一步宣传推广仲裁制度,促进淄博市商事仲裁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淄博仲裁委员会决定开展纪念仲裁法颁布20周年商事仲裁征文活动,现将征文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文须知

1.征文对象:淄博仲裁机构工作人员、法学教研人员、律师、仲裁员、企事业单位的法律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中热心仲裁工作的人士。

2.字数要求:1000-2000字,一般不超过3000字。

3.征文首页脚注写明作者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职务或职称、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编、Email地址。

4.投稿方式:征文电子稿请发至邮箱zbzcw@163.com,电子文档名称为作者姓名+论文标题;或者邮寄至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邮寄地址:张店人民西路3号,邮编:250000。

5.征文力求做到观点明确,材料翔实,逻辑严谨,语言流畅,通俗易懂,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感染力、说服力或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作者应保证所投征文为原创,对所投征文的著作权及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负责。

7.每位作者不限投稿篇数,由于人手关系,所投征文不退,请自行保留好征文原件。

8.截止日期:2014年10月10日。

二、选题指引

作者可以自定征文选题。选题内容分为两类,一类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20周年以来的仲裁理论研究与实践中的重大程序与实务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仲裁协议问题、可仲裁性问题、仲裁程序规则比较、仲裁中的证据制度、保全与临时措施、仲裁费用制度、仲裁员制度、仲裁裁决的撤销、执行与司法审查问题、仲裁法修订、仲裁机构改革、定性与体制问题、仲裁事业发展中的经验总结、仲裁员办案心得体会等。一类围绕我与仲裁的故事、我对仲裁的的感受、我对仲裁的期望和建议等。文体不限。

三、评审与奖励

1.征文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专门班子对征文进行评选,评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将选取优秀征文,在淄博晚报予以刊发。

联系人:刘剑波

联系电话:0533-217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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