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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记者跟随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严查危化品运输车上高速 危化品车侥幸行驶被劝驶离

淄博晚报 2014-09-08 20:47 大字

晚报讯(记者刘琳通讯员王硕)今年中秋国庆,山东省公安厅明确规定,“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9月7日,记者跟随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民警上路严查,发现仍有少数危化品运输司机心怀侥幸,在假日期间行驶在高速公路上。

昨日上午11时,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巡逻民警巡逻至滨莱高速博山收费站附近时,发现一辆显示为江苏地区牌照的危化品罐车。民警随即启动警示灯,并鸣笛向司机示意,引导该危化品罐车向博山收费站驶去。抵达收费站后,民警依法对该危化品车进行了检查。据了解,该罐车载有31吨易燃易爆危化品——醋酸丁酯,由江苏省新沂市驶往天津。

据司机沈某交代,其驶入山东境内时曾于沿途LED屏上看到关于“中秋节期间危化品运输车禁止通行高速公路”的内容,但自己除了高速路之外,并不认识驶往目的地的路径,因此怀揣侥幸继续行驶。针对沈某的情况,民警并未按照规定予以处罚,而是对其进行了批评,并引导该车自博山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建议沈某等待假期结束后再行驶入高速启程上路。

“按照规定,应当给与该车二千元的处罚,但考虑到此车由外地驶入,对山东省新实施的高速公路安全条例并不熟悉,且并不存在超载等情况,因此先给予批评警告。”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民警孙中涛介绍说,虽然今年中秋节高速公路不实行免费,但高速公路车流量仍然增长较大,每日车流量已由平时的39000余辆上升至46000余量,而危化品运输车的存在,便为本来危险系数提高的路况埋下了潜在隐患,因此凡是遇到危化品运输车,高速公路交警则会对车辆加以引导,规劝其驶离高速公路。而对部分态度恶劣,不知悔改的行为,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据了解,此次禁止危化品运输车于高速公路上行驶是该规定自2014年新修订《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在全省范围内强制执行,“综合6日、7日两天检查情况,多数危化品运输车都能遵守规定,但少数违法现象仍然存在。”孙中涛介绍说,截至目前,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只查获该类违法行为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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