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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临淄区通报4起违纪问题

淄博晚报 2014-09-10 20:44 大字

晚报讯(记者孙艳芹)昨日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近日博山区、临淄区通报4起违纪问题,两区县各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博山区纪委近日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博山区国土资源分局批后监管科借调人员钱诚工作时间网上购物。博山区国土资源分局将钱诚退回原单位,给予批后监管科科长李广斌通报批评;责令批后监管科分管领导井洪武作出书面检查。

2、博山区城东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劳动保障中心工作拖沓、服务态度恶劣。城东街道党工委给予该中心主任徐成立免职处分并责令其作出检查。区纪委对城东街道党工委书记马辉进行警示诫勉谈话。

临淄区纪委近日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1、临淄区齐陵街道中心校校长孙树明为其子操办婚礼不按规定报告。孙树明违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在未向区纪委提交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的情况下,为其子操办婚礼。临淄区纪委对孙树明实施警示诫勉,责令其补交报告,并作出检查。

2、临淄区人大机关驾驶员张树才公车私用。张树才在假日期间违规使用公车,参加朋友婚宴。临淄区人大机关对张树才作出留用观察半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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