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收受20余万 沂源男子财务侵占罪被捕
晚报讯(记者刘琳通讯员公为进王洪林)因一己私念,郑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投机倒把、收受贿赂20余万元用于自己消费。9月9日,郑某因涉嫌侵占职务罪,被沂源警方依法逮捕。
年近50的郑某自初中毕业后就在安徽一家食品公司上班,2013年4月份担任淄博某园林绿化公司法人代表至今。2013年9月,郑某在为其公司采购钟乳石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向桂林某石材公司经理吴某承诺会再次采购其钟乳石并借机向其索贿13万元。为怕人察觉,郑某先让吴某将13万元转入至自己下属王某账户中,再由王某将其转入自己另一账户中。
同年10月,郑某在为公司采购草坪期间,再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更换采购草坪品种、虚报采购草坪价格,当公司支付货款后,郑某便让对方将多出的1.1万元货款转入自己的账户中。郑某本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没过多久郑某的行为就被发现,后经民警通过一系列调查取证,郑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郑某被捕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悔过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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