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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小建议” 稳定“大文章” ——张店法院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纪实□祝鹏飞 申健

淄博日报 2014-09-07 05:17 大字

法院给人的感觉总是审理案件、判断纠纷的地方,其实,法院还有一个很强大的功能,也可以称其为审判的延伸,即司法建议。司法建议通常是指法院在各类案件的审判和执行过程中,针对涉案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该单位或其上级领导提出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书面建议。每年张店区法院都要审数千起民事案件,大量案情呈类型化现象,隐藏着一定的社会问题。是满足于解决“找上门”来的案件审理,还是主动出击,坚持能动司法为张店的社会经济发展贡献一分力量?张店法院选择了后者。

——司法建议可以对裁判中不宜表述的审判意见予以明确,并建议行政机关作出相应的行政行为。

张店法院在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部分放高利贷者,假借房屋买卖之名,行放高利贷款之实。该行为往往会使房产以显著低于市场价格过户而偿还高利贷款,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经济的混乱。就此向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希望能够严格审核进行房产交易人员的身份情况、房产交易价格是否与市场实际价值相符、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正式、约定是否明确等;并提醒社会公众不要为了其他目的进行房产交易,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张店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自2011年至今,教育系统中的教师为他人提供借款担保引起的诉讼案件逐年增多。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作为保证人的教师接到法院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产生巨大思想压力,不安心工作,影响了学校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另外,教师在作为担保人时很多没有征得配偶同意,一旦发生纠纷,或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很容易引发家庭矛盾,影响家庭和谐。鉴于以上情形,特向淄博市教育局建议:对全体教师加强宣传保证人的法律责任以及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醒教师谨慎担保;对已经签订担保合同或者在诉讼阶段的教师,要积极配合并督促借款人如期偿付借款。

——作为司法职能的一项延伸服务,张店法院司法建议的目光不仅指向行政机关,还对经济发展中的普遍问题发出建议。

经调研发现,自2012年起,乘车人员受伤案件数量明显增多,多是因为驾驶员因不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所导致。张店法院为此向淄博市公共汽车公司提出建议: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并及时对相关司乘人员及乘客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其从主观上加强责任心。

近年来,张店法院在审理由齐商银行提起诉讼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时,多次发现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因信贷员对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具体承办人员资质审查不严,操作过程不够规范,导致借款人或担保人对签字或印章的提出异议,而鉴定结果不能认定合同上签字或印章真实性,在裁判时无法判决你方主张的责任人承担责任,从而影响贷款的安全回收。因此,为防范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特向齐商银行提出司法建议:增强信贷员的法律知识及相关贷款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加强对借款或担保法人的身份审查。

张店法院司法建议作出后,得到各单位的积极反馈,相关负责人与法院及时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征求主办法官的意见,对司法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对法院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感谢。“只有让群众最终受益,司法建议才有落脚点”,这是张店法院多年来一直坚持的原则。通过对高发的、渐成趋势的案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从而提高社会管理和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既可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生问题,更加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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