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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手机存话费”看好协议再签

淄博晚报 2014-08-01 21:19 大字

晚报热线3184500讯(记者张丽)“我参加了一个送手机活动,说话费在两年内返还,仔细一看协议却不是这样。”昨日,张店区王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自己的遭遇。

王女士告诉记者,7月27日,她在淄博义乌小商品城南门广场上看到有“手机免费送”的活动,赠送的手机卡已经提前给大家预存了1200元的话费,不过,这些话费是分两年送的。王女士便交上了1200元,工作人员送给她一张手机卡,在这两年内,王女士拿到的赠送的手机只能使用这张卡。工作人员称要想得到这个免费手机,必须在一分钟内签完协议,王女士便赶快签了协议。

签完协议后,王女士仔细查看,却发现自己办的卡每月最低消费为108元,自己预存的话费每月只能返还46元,其余的62元还需要自己缴纳,签完以后才发现这不是坑人么,当时要退钱,工作人员说已经签协议了没法退。”王女士对此很不满。

本报提醒:街头送手机的活动表面上是市民捡了大便宜,其实是过去常见的“存话费送手机”变成了“送手机存话费”,市民一定要看好协议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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