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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子 你要注意了

淄博晚报 2014-08-04 17:14 大字

案情简介:刘先生在张店区西郊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住宅,近日准备装修,计划早日入住新房子。但在准备装修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为此,刘先生咨询:房屋在装修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解答:由于现阶段房地产开发商销售的住宅房大部分还是毛坯房,致使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后,不可避免地要遇到房屋装修问题。装修房屋是购房人的权利,但我国目前的住宅基本属于群体式,不当的装修会影响到相邻房屋的结构安全,甚至会影响到自身和邻居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房屋的装修应当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为规范此类行为,建设部在2002年3月5日公布了《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其基本要求是,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装修人在开工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根据该办法,住宅装饰装修,禁止下列行为:(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4)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另外,根据该规定,装修人的下列行为必须经过批准: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其中,第3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山东博睿(淄博)律师事务所

石浩

律师简介:石浩律师先后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法院工作,积十二年法院工作经验,自1998年从事法律服务之今,坚持严谨细致的工作理念,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电话:13853388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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