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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淄博晚报 2014-08-21 21:01 大字

晚报讯(记者赵晓雯)昨日记者获悉,淄博市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全市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3年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20%;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4%。

各类企业应当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良好、经济效益较快增长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基本稳定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困难、效益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垄断企业要严格控制工资增长幅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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