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9月1日起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施行后淄博气价将如何调整?市物价局表示 启动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程序 居民最关心
晚报讯(记者沙红翠通讯员商佃明)国家发改委12日发布消息“9月1日起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消息一出,淄博气价将如何调整、出租车价格会不会相应涨价等问题备受淄博市民关注。昨日淄博市物价局表示,8月27日已收到省物价局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即日起启动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程序,期间将加强成本监审、考量企业天然气采购成本以及用户承受能力,调整程序结束后将面向社会公布淄博市的最终气价以及出租车等相关行业的价格变化。
山东省气价怎么调?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要求,首先明确了部分输气管线管道运输价格:平泰线管道运输价格暂按冀宁线价格水平执行,已收取的管输费多退少补;淄博联络线沣水站、莱钢支线、日照支线与泰青威线上的用户执行相同的管输价格;沧淄线气源流向发生变化,考虑价格稳定因素,管道运输价格暂不调整;其他输气管线管道运输价格及山东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天然气购销差价仍按鲁价格——发〔2013〕75号规定执行。
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0元。调整后各类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按不超过省界门站价格每立方米2.64元加省内管输价格安排。鉴于目前化肥市场低迷,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待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用气化肥企业需承担冬季调峰责任。
通知要求,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此次仍不作调整。方案实施后新增用气城市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按调整后的存量气门站价格政策执行。
淄博启动调整程序
自从国家发改委12日发布消息“9月1日起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市民一直密切关注淄博气价的调整情况,昨日记者在市物价局了解到,将从即日起启动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程序。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合理安排销售价格”的要求,淄博市将抓紧开展销售价格疏导工作。加强成本监审,从紧核定配气价格;综合考虑企业天然气采购成本,兼顾用户承受能力,合理安排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记者了解到,按照省里的《通知》要求,车用气(含加气母站)销售价格政策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关于市民最关心的出租车价格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按照《通知》要求,对出租车行业,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疏导气价调整影响。“我们进行疏导前,会统筹考虑用气车辆燃料成本差异、补贴情况以及经营者承受能力,缓解气价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而对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将继续按现行补贴政策执行。对供热企业,《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推进供热价格改革,适当理顺供热价格,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
价格调整期间,淄博市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加大天然气价格特别是车用气价格的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采取扣减居民气量、将居民独立采暖用气列为非居民用气等方式,变相提高居民用气价格;转供企业不得扣减或挪用居民气量。增量气中居民气量发生变化的,供需双方应据实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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