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举行 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晚报讯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2014年8月29日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8月29日在张店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4人,列席42人。会议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初炳玉作了讲话,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张维政通报了工作情况。
全委会传达学习了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市委召开的十一届八次全会,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完全符合淄博市实际,市纪委委员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贯彻落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新部署新要求上来。
全委会通报了今年1-8月份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意见。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找准定位,聚焦主业,开拓思路,务实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深刻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要性的认识,深化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认识,突出主业主责,着力强化纪律建设、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继续深化“三转”、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全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淄博市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中共淄博市纪委关于加强市纪委委员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试行)》和《2014年度淄博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办法》,重点研究部署了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具体措施。会议指出,越是强调党委主体责任,越是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更高要求;越是党委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的监督责任就越重要,明责、履责、担责、追责的任务就越繁重。市纪委委员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党委担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有利机遇,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签字背书”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廉政约谈制度、派驻机构监督巡查制度、专题述廉制度、警示诫勉制度、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执纪者、监督者、问责者,把党章赋予的崇高职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要切实加强市纪委委员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保障机制,确保委员履职尽责到位。
全委会号召,市纪委委员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清形势、把握大局,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以崇高思想境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以自我革新勇气深化“三转”工作,以神圣使命感发挥好纪委委员作用,以踏石留印劲头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努力开创淄博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史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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