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已初步融入城市,但社会接纳得分最低 流动人口渴盼城市有“娘家”
编者按: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农民已成为构成目前我国城市最基层的劳动力基础,家政、电器维权、装饰装修、保洁铺路,他们几乎承担了城市各行各业的大部分工作,但除子女上学、融入不了城市生活等现实问题外,遇大病无力承担,意外或突发事件影响生活等一个接着一个的问题,也成为他们进入城市后无法承受的沉重负担。
负重前行的他们,面临一个接一个问题,如果想不开或求助无门,就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遇到问题如何求助?哪些问题只需一个电话就能得到国家的帮扶?城市社区该为暂居在辖区的流动人口提供什么样的帮助?……从今天起,本报推出“帮助城市流动居民,让异乡的家也温暖”大型新闻策划,从大病救助、社区帮扶、心理救治等各个方面,为进城务工已成为我们邻居的他(她)们,提供一个安居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让他们也能在这座城市感受到家的温暖,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我们一家进城五年了,本来日子过的还可以,但去年我女儿得了一场大病,一下子花光了我们所有的积蓄,现在孩子病也没全好,我也无法出去打工,日子越来越难过了。”最近一段时间,本报新闻热线不断接到类似的咨询求助电话,这些咨询求助人员大部分都是进城务工的打工者,他们大多都已在城市生活多年,本来生活还可以,但都遇到了家人生大病、遇车祸,家里发生突发事件等问题,让原本宽裕的生活一下子发生了变化,这些既没有医疗保险,也不符合城市社区居民救助条件,享受不到城市社会基本救助的流动人员,生活面临严重困难。一些求助者说,他们户口不在城市,但希望在过不下去的时候,能得到一些帮扶和救助帮他们渡过难关。
>>>市民:不想与流动人口做“邻居”
采访中记者发现,国内接连发生的一系列恶性事件,也均与生活发生重大变故的流动人口有关,针对这一现象,采访中记者发现,进城务工农民虽然已初步融入城市,但社会接纳程度相对较低,而且人们对他们的接受程度普遍较低,他们在生活、居住环境,心理承受能力,能否得到社会救援等方面,均是得分最低的阶层。
城市享受了他们的劳动付出,确没有为他们建构一个相对稳定、安全、温暖的生活环境。7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转型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在京举办新型城镇化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论坛。论坛上发布的《对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状况的分析调查》显示,我国流动人口已初步融入城市,基本实现了在流入地的生存立足,但社会接纳程度很差,得分最低。
在这份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牵头,研究编制的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指数指标中记者看到,他们根据上海市松江区、苏州市、无锡市、武汉市、长沙市、西安市、泉州市、咸阳市等八个市(区)进行的社会融合专题调查数据分析得出的初步结论是,流动人口融合总指标指数得分为63.7分,其中文化交融得分最高,经济立足得分其次,身份认同再次,社会接纳得分最低,说明流动人口基本实现在流入地立足,但社会网络依旧处于血缘、亲缘、地缘阶段,与本地人有较大的社会隔离。也就是说,流动人口和本地市民之间在行为、文化和心理方面的交融存在较大问题和隔阂。
在中心城区随机采访记者发现,几乎所有高档社区的居民都对流动人口特别是进城务工农民工存在偏见,不愿接纳他们成为自己的邻居。他们中的不少人认为,流动人口带来了许多不安定因素,他们文化程度低、素质差,扰乱了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也挤占了有限的城市公共资源。张店世纪花园的李女士说:“原来我们楼前又干净环境也好,自从去年一家进城务工者搬进了我们单元后,一楼的环境就变差了。那家人是搞家电维修的,工资看来挺高,租得起高档小区住宅,但自从他们来了后,门前就堆满了杂物,我们上楼都困难。他家老太太还在楼前开了块地种了瓜菜,这让我们很不舒服。”
采访中记者发现,与李女士同样观点的市民不在少数。一些物业管理人员也认为,流动人口管理难度较大,他们守秩序的观念淡薄,不太注意公共环境卫生,是社区一个很重要的不安定困素。
>>>建议:社区做“娘家”管护流动人口
一面是流动人口面对自己融不进城市,遇到困难和问题求助无门的现实,一面是城市居民的不接纳和抵触,城市如何对待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如何在城市有“家”,已成为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迁移是城镇化进程中必然经历的社会现象,城市要安全健康地发展,城市居民要安居乐业,就必须为进城的流动人口提供一个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围绕人口流动迁移的重大问题,比如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居住条件等方面,淄博市已开始着手进行系列改革,各项配套措施也相继推出,这些都成为改善流动人口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社会全面救助等方面,却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一份报告指出,虽然目前中国城镇化率已达52%,但是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却只有约35%—38%,约2亿生活在城镇里的人没有城镇户口及享有城镇居民待遇。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与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其他制度安排相比,完善流动人口社会救助制度的成本低、基础好、易操作、效益高、现实作用明显,因此,目前城市应大力加强流动人口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并以此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的公正与和谐。
我国现行流动人口社会救助管理制度是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虽然办法较建国以来不同时期多次颁布的救助管理办法有明显的进步,但该救助办法没有把生活无着的人员列入救助对象,只规定救助对象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既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又不享受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采访中记者发现,现实中,真正同时符合上述4个条件的人员比例很小。生大病无力承担、突发意外状况生活难以为继的城市打工者,显然被摒弃在了救助管理体系之外。
为流动人口建构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城市必须搭建一个更宽泛更有效的救助体系。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大多数流动人口与社区关系最为紧密,社区是他们居住生活的“居所”,如何让这个“居所”成为他们心里真正意义上的“家”,还亟待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从今日起本报将陆续走进社区、政府相关部门,就流动人口大病救助、社会保障、就业教育等系列问题进行采访。如何更好地管理流动人口,为他们提供更多帮扶,让城市更健康和谐,您若有好建议也可拨打本报新闻热线3184500,8271110,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流动人口在城市建设一个温暖的“家”,让他们在城市安稳生活,温暖过日子。
(晚报记者董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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