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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应急避难场所可临时安置130万人

淄博晚报 2014-07-26 21:23 大字

晚报讯(记者孔晓文)昨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的意见》。《意见》指出,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应急避难场所50多处,总面积500万平方米,可临时安置130万人,安置人数达到城区避难人口的50%,为居民灾后避难提供了安全空间。

《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区县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切实加强新建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进一步明确应急避难场所维护主体责任,强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保障措施,积极开展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试点建设,认真做好省、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宣传工作,继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向镇办、社区以及学校、企业延伸。

《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包括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相关要求,统筹做好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工作,并依法将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力争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区县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2015年年底前,中心城区和各区县都要建成1—2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强化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维护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的应急避难设施,保证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发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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