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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面向社会征召淄博话发音人

淄博日报 2014-07-04 05:44 大字

本报讯为全面掌握语言国情,抢救、保存衰危的语言及方言,并向社会提供语言资源和口头文化资源,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启动了“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工程。淄博市被确定为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山东库建设工程试点地区,现正式向社会征召淄博话发音人。

此次征召老年发音人所具备的条件是出生于1941年至1950年之间,男女各1人;青年发音人出生于1971年至1980年之间,男女各1人;地方普通话发音人3人,年龄、性别不限。如符合条件,方言发音人和地方普通话发音人可以兼任。征召发音人需在淄博老城区成长,未曾在外地长住(半年以上),能说地道的淄博方言,家庭语言环境单纯,父母、配偶均是淄博人且长期在淄博居住生活。地方普通话发音人是指能说普通话但水平不高的人士(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当于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不入级各1人)。未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者亦可报名。征召发音人应能说熟练的淄博地区方言;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口齿清楚,发音洪亮。征召发音人的学历要求是老年发音人具有小学以上至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发音人学历不限。

报名发音人电话报名,请按照各区县语委办公布的电话拔打征召发言人热线报名,张店区、临淄区的申报者请于2014年7月18日之前拨打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533—2278891(张店语委办)0533—7113462(临淄语委办)。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由各区县语委办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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