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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发布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农业抵(质)押资产范围进一步拓宽

淄博晚报 2014-06-06 22:04 大字

晚报讯(记者赵瑞雪)昨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淄博市将进一步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扩大农业抵(质)押资产范围,根据不同地域、不同主体融资需求特点,探索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对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探索农产品存货等动产抵(质)押和仓储第三方监管贷款模式发放贷款。

据悉,淄博市将深入实施涉农领域融资增信工程,扩大农业抵(质)押资产范围,根据不同地域、不同主体融资需求特点,积极探索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融资增信业务模式。扩大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对无权证资产,探索“协议+公证”贷款模式。对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探索农产品存货等动产抵(质)押和仓储第三方监管贷款模式发放贷款。对申领财政补贴的种粮大户,可以农业财政补贴收益权设定担保,开办国家财政补贴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对养殖大户,探索生物资产或养殖水域抵押贷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实行联保贷款、整体授信。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主办银行制度,探索信用贷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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