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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交通事故统计显示:截至5月底 6成交通事故与摩托车有关

淄博晚报 2014-06-06 17:19 大字

淄川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集中整治

(晚报记者冯艳辉通讯员牛玉倩摄)

入夏以来,淄博市道路交通事故进入高发期,来自淄博市公安交警部门的统计显示,摩托车交通事故占到了事故的六成以上。为何摩托车事故高发?驾驶摩托车出行如何保障安全?记者调查发现,交通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人往往受到不同程度伤害,对其处罚有一定难度,客观上纵容了其违法行为。

案例:入夏后摩托车死亡事故增多

来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数据显示,近期,全市死亡事故多发,特别是摩托车事故频发。经统计,截至2014年5月底,全市摩托车(普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注册数量为252930辆。今年1至4月份,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总数的24.71%、22.35%、27.44%。“也就是说,六成以上的事故都与摩托车有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近期,淄博市发生了两起比较典型的摩托车事故,一是张店“5.14”涉外死亡事故,二是桓台“5.17”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

据悉,5月14日3时36分许,张店区的驾驶人王某驾驶鲁C2****号奥迪轿车,沿世纪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共青团路路口时,与由东向西行驶,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哈萨克斯坦籍留学生库纳(音译)相撞,致库纳及摩托车乘员哈萨克斯坦籍留学生达亚娜(音译)受伤,库纳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另一起死亡事故更加惨烈!5月17日14时10分许,邹平县的王某驾驶鲁CF***6号二轮摩托车载其11岁的儿子,16岁的耿某,顺引黄渠东侧堤岸由南往北行驶至耿焦路时,撞到一辆大型货车左侧油箱处,3人当场死亡。

现状:5大原因造成摩托车事故高发

摩托车事故高发背后的原因是什么?记者调查摩托车事故发现,从违法行为上来看,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酒后、无牌、未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从发生时间上来看,早晚上下班高峰时段摩托车事故较多。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主要有5个原因。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许多摩托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经常闯红灯、不各行其道、强超强会,久而久之养成了不良的驾驶习惯,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特别是农村村民认为,摩托车易学易会,办不办证无关紧要,遇到交警集中整治就藏车不开,整治一过便驾车上路,由于没有受过驾驶技术培训,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

随意行驶无视红灯。有的驾驶人认为两轮摩托灵活轻便,经常穿梭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哪里方便就走哪里,遇红灯不停车等待而是强行通过。

未戴安全头盔。随着气温升高,部分摩托车驾驶人因怕热不愿意戴头盔,由于头部缺乏保护,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导致死亡。摩托车在行驶时安全系数较低,而且驾乘人员除了头盔以外身体无遮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容易倾翻,驾、乘人员的头部会首先着地,极易造成颅脑损伤及死亡。

酒后驾驶。部分摩托车驾驶人明知酒后驾车不安全,但存在侥幸心理,过高估计自己的能力,结果酒后情绪亢奋,开快车、开英雄车,遇到紧急情况时反应迟钝,判断失误,最终酿成车祸。

提醒:摩托车违法也会拘留扣分

针对近期摩托车事故高发的现状,淄博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涉及摩托车的违法一律顶格处罚,“无证驾驶的该拘留的要拘留、脱保险或者没有保险的补交处罚到位,对已经报废车辆联合有关部门报废,从而减少事故隐患因素。”采访中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到5月,仅博山区因摩托车违法就有18人被行政拘留。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无证驾驶、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将该拘留的拘留;对驾驶非法改装摩托车的,该收缴、强制报废的强制报废;对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具有盗抢摩托车涉嫌的,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晚报记者冯艳辉通讯员白继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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