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寻“乡村记忆”中“活”的文化
晚报讯(记者赵瑞雪通讯员李胄)昨日,全市“乡村记忆工程”普查工作动员会议召开。记者自会场获悉,淄博市全面展开以“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为载体的“乡村记忆工程”普查,重点摸清淄博市具有传统文化特色乡村遗产的数量、种类、分布、价值及其存在状态等基本信息,将淄博市宝贵的乡土传统文化和乡土建筑这些“无形”和“有形”的文化遗产以“真实性、整体性、活态性”的形态保护和展示。
据悉,为更好地给“乡村记忆”工程编制保护规划、保护方案提供基础资料,使淄博市传统乡村文化遗产及其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在快速发展的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中得到有效保护,“乡村记忆”工程初步确定四种类型的普查范围,包括:
传统乡村文化(风貌)村落、街区。传统乡村文化(风貌)村落、街区应当具有以下特点:有一定的历史悠久性;有一定数量、形成风貌的传统乡土建筑、街区,较完整地体现了特定地域的传统风貌;选址和格局具有显著的地方特色;有一定影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过具有一定影响的历史、现代名人;有独特的农业、手工业遗产和传统技艺。
乡村(社区)博物馆。乡村(社区)博物馆指,生态博物馆;利用传统建筑举办的民俗、工艺、生产生活等展示展览;新型社区专门建设的社区民俗博物馆;乡村建设的非遗展示、体验中心;以个人藏品为主兴建的民俗博物馆;以传统农业产品为主的农业展示体验中心。
传统乡村文化乡镇。包括有三个以上传统乡村文化、传统风貌保留较好的村落、街区或者有三个以上乡村(社区)民俗博物馆即可申报传统乡村文化乡镇。乡镇驻地应当具有环境特点、布局因循自然地理形势、有地方建筑特色;有保留较好的传统风貌街区;有一处以上乡村(社区)民俗博物馆或非遗展示体验中心,或有当地独特的风俗节庆。
传统民居。在传统村落普查的基础上,列明传统民居的数量以及名称。传统民居包括保存传统风貌较完整的单体民居院落;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民居;村落中的公共设施,包括庙宇、祠堂、桥涵、古井、街道、寨门及圩墙等;古树名木;名人故居;单体农业遗产,包括水利设施、围堰、仓储等。
本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乡村记忆”工程确定的四种类型里面涉及的不可移动的物质文化遗产、可移动的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另外普查资料还应包括图书、照片、录音影像资料等。如果您的身边也有着亟待保护的乡村文化记忆,或者您对身边乡村文化中鲜为人知的故事有所了解,均可直接与市“乡村记忆”工程普查领导小组联系,电话:2170791;邮箱:33979242@qq.com;让我们一起加入到文物保护、文化传承的行列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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