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3.1万企退人员再涨养老金 ■继2005年以来连续第10次上调待遇 ■普遍调整:170元加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
晚报讯(记者赵晓雯通讯员陈振海焦玉姣)昨日记者获悉,备受关注的淄博市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提前完成。调整办法为:普遍调整和倾斜照顾调整两部分。其中普遍调整为固定部分(170元)加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按照省文件“6月底前完成本次调待任务”的要求,淄博市极筹措资金,调整增资程序,仅用一周时间提前完成了全市23.1万企业退休人员1-5月份养老金的调增工作。
据了解,2014年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是:2013年12月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办法为:普遍调整和倾斜照顾调整两部分。普遍调整为固定部分(170元)加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进行倾斜照顾调整的几类人员为:建国前享受薪金制待遇的人员提高100元;2013年满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以上的人员分别提高30元、50元和90元,其中,2013年1月至12月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再分别提高220元、130元和240元;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退职人员调整固定部分按80%,比例部分按基本养老金的4.8%。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享受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之后再提高50元。企业建国前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划分:红军时期的500元,抗日战争时期的400元,解放战争时期的300元。按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调整办法为:一是按一档、二档、三档标准缴费的,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8元、72元、56元;二是不按缴费档次,每人再提高50元;三是2013年满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以上的人员再分别提高30元、50元和90元。
市社保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是淄博市继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增加基金支出7亿多元。在去年调整之后,淄博市平均养老金水平已突破2000元大关,此次调待将使淄博市23.1万企退人员养老金待遇再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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