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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普查液化石油气站、加气站安全 加气安全无小事 隐患立即整改

淄博晚报 2014-06-25 21:50 大字

晚报讯(记者孙艳芹通讯员刘洋王海林)昨日上午10点40分,市公用事业安全执法处对张店区华光路一加气站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检查人员发现加气站安全探头过期、压缩机房有悬挂物品嫌疑,少数出租车加气时关闭了后车厢,遂要求该加气站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为确保燃气用气安全,市公用事业安全执法处近期对全市液化石油气站、加气站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基础管理、安全管理、事故应急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资质等。昨日上午10点40分,检查人员来到张店华光路上的一家加气站。记者在该加气站看到,站内环境比较整洁,在多个地方放置了安全加气的提示牌,提醒前来加气者在加气区要关闭车辆引擎和车上电源,严禁拨打手机、修车和启动车辆,不得使用明火,加气员要规范操作,加气枪管不能交叉。

10点45分,一辆出租车驶入该加气站加气,加了一多半时司机把装有气罐的后备箱关闭。市公用事业安全执法处检查人员立即予以制止,要求开箱加气,以免发生危险。该加气站负责人解释,有部分司机来加气时会出现这种情况,如出现意外,关闭后备箱不利于抢险。

稍后,检查人员在该加气站中段发现露天的安全探头外铁盒已经锈迹斑斑,一问才知道已经使用了7年。得知探头过期,该加气站负责人马上表示要更换。在压缩机房外侧,检查人员发现压缩机与立柱间悬挂了一根铁丝,该加气站负责人解释称冬天时会在铁丝上晾晒毛巾等物品,检查人员立即告知这一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燃气设施上不得悬挂任何物品。

11点,市公用事业安全执法处检查完该加气站,检查人员就该站存在的问题要求其立即予以整改。

昨日下午,记者从市公用事业安全执法处了解到,全市液化石油气站、加气站安全执法检查结束后,各区县燃气主管部门要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进行跟踪处理,及时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有关企业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积极排查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市公用事业安全执法处提醒燃气用户:注意查看气瓶检测标识和供气单位经营许可证,注意用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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