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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年度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市教育局党委委员

淄博晚报 2014-06-28 21:48 大字

昨日,2014年度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陈守伟综合发布了淄博市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及2014年学生资助总体工作安排。新闻发布会后,陈守伟就学生资助工作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是从哪一年开始实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申请和手续办理程序有哪些?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是从2009年开始实施的,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县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信用助学贷款的最大优势是不需要担保,贷款期限长,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区县教育局设立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今年贷款额度有所提高,具体标准正式文件正在签发中。生源地贷款期限为6-14年,原则上按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

每年4月份开始,大学生向就读的高校,高考新生向就读的高中学校提交贷款资格认定申请,学校成立贷款资格认定小组,审核、认定。获得贷款资格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百度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或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网上申请,并从导出申请表,签字、盖章,在8月1日-9月20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初次办理贷款的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需出示,以及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到户籍所在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再次办理所需材料包括: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都可办理。

问:现在越来越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都享受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他们带来的帮助,贷款回收工作是由区县资助管理中心来做,贷款回收率达99%,如果申请贷款的学生没按时还款会产生什么后果?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信用助学贷款,没有抵押和质押,靠个人信用。但是学生要按期还款,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所有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的信息都已经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如果贷款学生是恶意的违约,个人征信系统将违约情况记录不良,将来他的学习、生活、工作都会受一些影响,包括办理贷款,房贷、车贷等信贷业务方面会受到限制。我们真诚地希望这些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还是要珍惜个人信用,按时履约还款,对个人生活成长会有很大的好处。

问:各级财政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大家最关心的可能就是资金如何落实到真正困难的学生身上,您刚才也提到了申请、发放程序,能详细地介绍一下如何做到资金的透明公正?

答:淄博市历来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为了将资助资金落实到真正困难的学生身上,淄博市2009年出台了《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同时,每年学期初,还要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具体程序:学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班级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学校组织老师对班级评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入户调查。5-6名年级认定小组成员根据班级评议结果、入户调查表和入户调查照片进行认定工作。班级或年级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审核上报。认定工作完成后,再根据认定的困难程度和资助资金量,进行助学金评审工作。为了更公正、公开、透明,市里还研发了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在系统内完成上述程序,普通高中阶段已经使用三年,有效地杜绝了一些主观因素导致认定工作的偏差,规范了工作流程,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各级管理部门也实现了对工作的宏观管理和过程监控,使得国家各类资助资金落实到每一个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身上。

问:刚刚提到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是“建立起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现在很多爱心人士和企业想捐助经济困难学生。政府资助了,为什么还要社会捐助?对于捐款的企业来说,他要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或者是方式捐助,才能够了解到自己捐出的善款所做的具体用途和去向呢?

答: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国家资助资金无论是从资助标准还是资助面来说,还是有限的。一是有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来说,政府资助只是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但是还解决不了他们的经济压力。比如,一个普通高中学生一年在校的最基本生活、学习费用大约在7000元左右,其中学费1700元,教科书费850元,生活费按一天12元计算(早餐2元,午餐和晚餐各5元),250天至少需要3000元,加上住宿费、乘车费、校服费、保险费、资料费等1500元左右。国家助学金最高档次2000元,对于农村年收入只有几千元,城市月收入1000多元的经济困难家庭(2014年博山、周村、桓台最低月工资标准是1350元)来说,负担确实太大,所以需要爱心人士和企业献爱心。对于想捐款的企业或个人,可以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定捐赠协议。因为我们成立了山东教育基金会淄博专项基金,所以我们可以为企业开据免税发票。我们会根据捐赠企业或个人的捐赠意向将捐款直接打到学生的银行卡上,同时,在网上公示捐助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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