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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创新管理拓宽社会资助渠道,确保国家奖助资金落实到位,今年上半年, 5500万元资助金惠及6万贫困生

淄博晚报 2014-06-28 21:48 大字

晚报讯(记者殷少梅通讯员张新明任昌乾)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2014年度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省、市要求,淄博市严格按照资助标准、资助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2013年各级财政投入1.33亿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支付风险补偿金、贴息,惠及学生17.3万人次。比2012年多投入1000万元,增加4万人次。2014年上半年,安排财政资助资金5500多万元,惠及学生6万余名。

创新管理拓宽社会资助渠道救助贫困生促进教育公平

近几年来,市政府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促进了教育公平。

淄博市创新管理,有效实现资助工作精确化。一是健全资助机构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制定了《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不断完善和改进了各单位的学生资助工作,提高了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促进了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二是进一步细化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坚持求真求细,注重细节的工作要求,努力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方式,结合淄博市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的通知》、《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公示制度的通知》等文件,重点加强资助工作精确化管理,促进全市资助工作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

为确保高效、规范、安全使用各类资助资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各种形式的监督手段对区县、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原则,市教育局积极凝聚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寻求社会各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一是积极开展教育系统的“爱心一日捐”活动。2013年全市共接收捐款379万元。二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三是积极倡导社会捐助。2013年,通过教育系统募集发放的社会捐助资金约500多万元,其中发放2013-2014学年“爱心一日捐”资金300多万元,惠及学生近6000名;为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发放助学金近200多万元。

今年上半年安排财政资助资金5500万元惠及6万贫困生

根据省、市要求,淄博市严格按照资助标准、资助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2013年各级财政投入1.33亿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支付风险补偿金、贴息,惠及学生17.3万人次。比2012年多投入1000万元,增加4万人次。2014年上半年,安排财政资助资金5500多万元,惠及学生6万余名。

——学前教育阶段。省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平均资助面为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的10%。2014年上半年,安排省政府助学金550多万元,惠及幼儿近万名。

——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80元,初中1350元。2014年上半年,安排财政资助资金430多万元,惠及学生1.3万余名。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为1500元,具体分为1档1000元,2档1500元,3档2000元,平均资助比例在校生的10%。2014年上半年,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近770万元,惠及学生1万余名。

——中等职业教育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10%;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2014年上半年,安排国家助学金340多万元,惠及教育系统分管的学生4000多名;为2.4万名学生免除学费2600余万元。

——高等学校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为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为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为在校生的14%,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1档2000元,2档3000元,3档4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每生每年6000元。2013年8月1日—9月20日,淄博市为7427名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贷款金额4324万元,比2012年增加贷款金额134万元,增加150人,有效缓解高校学生欠缴学费现象,对促进高校校园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底,各级财政为3.3万人次贷款学生支付风险补偿金和贴息1281万元。同时,组织区县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息还本的催收工作,2013年,全市需要催收5903名已大学毕业贷款学生本息,贷款回收率达到99%。2014年上半年,安排高校国家助学金805万元,惠及学生5000多名。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设立了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级各类学校的助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由学校完成。具体程序:学生或学生家长需要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学校通过班级评议、年级认定、学校审核三级认定程序,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成立各类助学金、资助资金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本校的资助资金情况评审各类奖助学金,然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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