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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标准 引领淄博建筑节能减排

淄博日报 2014-06-09 05:56 大字

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文化中心档案馆

近日,由淄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担的山东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科研开发项目——《淄博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简称《导则》)顺利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验收。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导则》结合淄博市当地实际,进行了大量细致、周密的工作,指导思想正确,技术路线清晰,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整体水平达到省内领先,填补省内空白。

□本报记者于春林

通讯员夏俊强孙瑜

近日,由淄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担的山东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科研开发项目——《淄博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简称《导则》)顺利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验收。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导则》结合淄博市当地实际,进行了大量细致、周密的工作,指导思想正确,技术路线清晰,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整体水平达到省内领先,填补省内空白。

该《导则》是山东省第一个指导绿色建筑设计的地方性技术文件,它的颁布实施对淄博市的绿色建筑设计、评价以及加快绿色建筑技术发展具有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同时对促进绿色建筑相关领域的研发及建筑产业现代化进程,推动淄博市乃至全省绿色建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市住建局坚持“政府引导、示范带动、标准引领、政策激励、市场运作、全民参与”24字绿色生态发展方针,推进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和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执行“绿标”

近年来,淄博市高度重视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2013年2月,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淄政发〔2013〕9号),规定从2013年起,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机关办公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3类建设项目全面执行“绿标”,标志着淄博市绿色建筑行动全面展开。

为了推动“绿标”工作全面展开,市政府将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纳入对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纳入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制和问责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要点,将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健全完善全过程、闭合式监管体系,逐个绿色建筑标识申报项目建立档案,定期组织督导调度,严把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关口,对凡是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建筑必须强制推行。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通过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暨建筑节能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区县出台绿色建筑政策、申报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使绿色建筑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在国家、省级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通过优先入选、推荐上报或适当加分等措施,充分调动建设行业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积极性。

政策扶持

市政府9号文对经国家、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达到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的项目,给予一星级15元/平方、二星级30元/平方、三星级50元/平方的补助资金,8个区县也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对于达到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给予相同条件的财政补助。激励政策的实施,大大调动了开发商的积极性,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有力地带动了绿色建筑的推广。

淄博在全省率先组织编制《淄博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和《淄博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将绿色建筑前置到设计阶段,有利于设计人员因地制宜开展绿色建筑设计。成立了由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30多人组成的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组建了市建筑院绿色建筑研究中心和市规划院绿色建筑研究所,为淄博市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截至目前,淄博市已经有15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建筑面积达18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数及面积数在全省名列前茅,得到了省住建厅的好评。

示范引领

通过组织举办“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标准宣贯会”、召开绿色建筑工作座谈会、示范项目推广等多种形式,市住建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为突出示范项目的带动作用,开展了以“幸福宜居,筑梦淄博”为主题的2013年淄博市绿色建筑发展奖评选活动,共评出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明显示范作用的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项目9个,在节能与能源利用、绿色建材利用、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项目9个。

加强示范区发展,淄博市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重点发展淄博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高青千乘湖绿色生态示范区规模化绿色建筑。

淄博新区绿色生态示范区位于重庆路以西、原山大道路以东、新村路以北、鲁泰大道以南,用地规模为14.3平方公里,是集行政办公、文化娱乐、教育科研、体育、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综合高端服务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区”。根据申报条件,我们委托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低碳生态城市研究中心和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了相关申报资料,建立了包括绿色建筑星级比例、生态环保、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应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

2013年8月30日,山东省首批4个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经各市推荐、专家审核、集中答辩、竞争立项、现场考核等程序选出,淄博新区被确定为首批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并获得2000万元的奖励资金。新区新建建筑将全面执行国家、省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未来绿化覆盖率≥50%,公交站点300米半径覆盖率≥90%,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5%以上,非传统水源利用率≥30%,可再生能源利用率≥1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100%。淄博新区的成功申报为淄博市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文昌湖旅游度假区、高青千乘湖绿色生态示范区已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级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及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14〕6号)文件精神,申报了2014年度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区。

关于下一步发展,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淄博市绿色建筑发展将按照“一星普遍、二星推广、三星示范”的思路,以绿色生态城区发展为突破口,抓住机遇,制定全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目标、路径及推进措施,尽快实现绿色建筑区域化、普及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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