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群众创满意 便民增效惠民生
出入境管理分局为企业热情服务获赠锦旗
编者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创新推出了六项便民措施:一是实现往来港澳团队旅游复次签注30分钟立等取证;二是将三种主要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三表合一”;三是为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户口簿的群众提供方便;四是为持外地身份证的本市户籍群众提供方便;五是为无法交验《出生医学证明》的群众提供方便;六是符合条件的部分申请人可免交出入境证件专用照片。通过六项措施的落实,让群众充分感受到淄博公安机关高效、快捷、便利的服务。
日前,记者针对出入境管理方面的问题,采访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有关负责同志。
问:出入境管理分局采取了哪些措施提高出入境证件的审批效率?
答:为缩短申请人的取证时间,出入境管理分局坚持提速增效,一是实行岗位“日清日结”,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申请,受理、审核、复核、审批等各环节民警分别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使整个受理审批速度明显高于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标准。二是畅通“绿色通道”,对经过预约的团队申请和因紧急商务、开学时间临近、探病奔丧等特殊事由提交的申请,在受理之后立即审批,为群众解燃眉之急。三是加强审批把关力量,成立由7名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批工作组,在工作量持续增加情况下加大审批把关力度,确保群众尽快取到质量合格的“放心证”。目前,淄博市的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办证效率在全省位列前茅。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出入境管理分局在出入境接待大厅发证窗口附近就近增设一间制证室,对符合规定的往来港澳团队旅游复次签注申请,在受理后立即审核审批,就近制作签注,使出入境证件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30分钟内领取证件,实现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立等取证”服务(公安部规定工作时限为7个工作日)。
问:在优化服务流程方面,出入境管理分局作了哪些工作?
答:为缩短群众办证用时,提高服务质量,我们采取了以下五个措施:一是在引导台、自助填表区和手工填表区分别增加咨询引导员,负责发放办证流程图、解答咨询、指引填表和材料初审,帮助群众缩短申请材料的准备用时。二是为照相和缴费岗位充实人员,增开照相室和缴费窗口,使2个照相室和2个缴费窗口同时运转,同时应用速度更快的软件和设备,成倍提高照相和缴费速度。三是采取民警专门面见询问、协勤集中录入信息的模式提高受理速度。四是考虑到新接待大厅位置不在市中心,从老城区赶来路途较远,如群众超过下班时间未能提交申请,由轮值民警延时下班提供服务。五是为更加利民,积极协调社会化服务机构,按照市场最低价提供照相服务,免费提供与办理出入境证件相关的复印服务。
问:记者了解到,制式的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填写起来项目较多,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填好,在这方面有没有什么改进措施?
答:以往公安部规定的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护照申请表、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表,群众如果同时申请三种证件,需要全部填写上述三张申请表,填写项目多、重复内容多,群众需要耗费较多时间填写。针对这种情况,出入境管理分局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三种主要出入境证件的申请表整合成一张《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实现了“三表合一”,简化了不必要的填表项目。今后,出入境证件申请人办理该三类证件只需在一张申请表上填写少量信息即可,填表速度显著提高。
问:如果有的群众在证件申请过程中不能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出入境管理分局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答:对出入境管理分局这样的窗口单位来说,在为群众办理证件过程中既要坚持执行法律政策的原则性,也要体现针对特殊情况的灵活性,在法律政策框架内把握好两者的平衡。
首先必须强调,办理出入境证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政策不断放宽,特别是近年来连续出台了大批便民利民措施,办理出入境证件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断简化。面对不能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群众,我们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或更正的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确有部分群众因为单位倒闭、相关证明材料丢失等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提供申请材料。为此,我们深入研究业务规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不违反法律政策的前提下,针对以下几种特殊情形,研究出台了相应便民措施:
针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本市户籍群众。按照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业务规范,办理出入境证件需要交验户口簿原件,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出入境证件申请人由于户口簿在外地等原因无法提交,或因原单位倒闭无法拿到集体户籍卡,还有的因为户口簿资料页内容有漏项需要回派出所补充打印。为了给这些有特殊情况的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出入境管理分局积极争取户政部门支持,通过网络核查申请人户口簿信息,只要能通过网络核实的,就不让群众再多跑腿。
针对持外地身份证的本市户籍群众。在受理出入境证件申请时,为了后期制证工作,需要从本市人口数据库调取申请人的身份证照片。在以往,如申请人持的是外地身份证,就无法提取照片,申请人需要先回本市户籍派出所补拍身份证照片。针对这一问题,出入境管理分局认真研究、深入挖掘信息系统功能,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从外地人口数据库调取身份证照片,有效解决了问题,持外地身份证的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不用再回户籍派出所补拍身份证照片。
针对无法交验《出生医学证明》的群众。按照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业务规范,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护照应当由监护人陪同,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监护证明。实际工作中,有许多未成年人由于丢失、或丢失后无法补办等原因无法交验《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境管理分局积极与卫生、户政部门沟通协调,对情况特殊无法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未成年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核查信息,只要能通过互联网核实的,就不让群众再多跑腿。
问:在服务境外人员方面出入境管理分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来淄境外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淄博市对外交流和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是我们高度重视的工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主要对台胞采取了进一步优化服务的措施。在办理速度方面,对台胞的签注申请,实行专人受理、单独上报,确保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对丢失补发以及换发证件等有特别紧急需求的台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其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证件。在签发期限方面,根据台胞需要,按照政策允许的最长期限签发。在办证流程方面,对年满60周岁、身患疾病以及未满18周岁的台胞推出代办服务,可以由其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办理相关证件,为全市涉台单位安装“境E通”服务系统,方便台胞进行住宿登记及证件预受理。
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出入境的频率越来越高,对经常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市民,出入境管理分局有没有什么便利措施?
答:目前,经常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主要是往返港澳和台湾地区的市民,按照规定,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由省公安厅负责制作证件,持有效证件在5年内再次申请的由市级公安机关制作。对申请材料齐全的这类市民,我们会在法定时限内加快办理速度,对其中数量最多的往来港澳团队旅游复次签注申请,实行30分钟“立等取证”。
另外,按照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业务规范,申请出入境证件应当提交出入境证件专用照片。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有短期内多次办理证件需求的申请人由于保管不善,往往将前次办理出入境证件时的专用照片丢失,给其再次办理证件造成不便。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出入境管理分局推出新举措,对16周岁(含)以上申请人1年内再次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不再要求提交出入境证件专用照片,该服务举措实施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非出入境证件专用照片,节省了照相费用,办理证件更加方便。
问:在提升群众满意度方面,出入境管理分局还做了哪些工作?
答:我们的工作效果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在推出多项便民服务举措的同时,出入境管理分局主动采取措施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依托出入境民生警务平台,专门由2名工作人员负责24小时接听群众电话咨询,同时,对各分县局每月抽取已办结业务量的20%-30%,对市局民警每月抽取已办结业务量的20%进行电话回访,主动听取意见,及时发现并限期整改问题,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对群众意见较为集中的分县局和民警,采取提高回访比例或全额回访的措施进行重点监督,确保整改效果。近年来,出入境管理分局先后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文明窗口”,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出入境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两次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三次被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在全市“百个科室大家评”活动中分获第二名、第三名的好成绩。今后,在不断推出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同时,我们将坚持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互动,在提高群众满意度方面力争更好的成绩。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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