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出台大风天气和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措施 气温35度以上建筑工地停工
晚报讯(记者董振霞通讯员魏玉波)淄博市出台大风天气和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措施,6级以上大风天停止高处施工,气温35度以上停工。昨天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大风天气和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遇有4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塔吊拆装作业;遇有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吊装作业和高处施工。气温达到35℃以上,一律停止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停止当日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小时;高温天气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
大风天
施工围挡不得超高
据悉,进入汛期,淄博市气温持续升高,大风、雷电、暴雨、高温等极端天气频发,给建筑施工安全带来诸多不利因素。针对这种情况,淄博市要求在遇有大风或气象部门发布大风预警时,施工围挡须采取加固措施,高于2.5米不能确保安全的要暂时拆除;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防护不能超出作业层1.2米。加强对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围墙和起重机械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工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消除的,坚决予以拆除。
35度以上
室外作业全停工
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生产工作,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凡气温达到35℃以上,一律停止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停止当日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小时;高温天气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其他时段作业要合理安排职工轮休。职工在高温作业出现中暑时可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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