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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代步车” 最高可罚两千

淄博晚报 2014-05-22 22:14 大字

晚报讯(记者冯艳辉通讯员李振王玲徐建彬雷振鸣)“燃油助力车”、“内燃观光车”、“城市观光车”等等,相信不少市民都在大街上见到过这种所谓“老年代步车”。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即日起,中心城区将对老年代步车严格执法,最高可罚款2000直至拘留处罚。

张店交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老年代步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近年来道路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因“老年代步车”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电动汽车挂牌政策已在淄博实行四年,挂牌情况并不乐观,截止到2013年10月,仅有119辆电动汽车挂牌,与路面行驶的电动汽车比例严重失衡。

据了解,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并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是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的。未申领号牌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对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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