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下发中高考期间“禁噪令” 商家禁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 举报噪音扰民,市民可拨打本报热线电话3184500、8271110
晚报讯(记者许莲通讯员张营杨星)6月1日20时至6月23日6时为中心城区中、高考禁噪期,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这是昨日张店区城管执法局印发的《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中明确规定的。
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张店区城管执法局投诉电话2211100进行举报;本报也开通了热线电话3184500、8271110,市民身边有噪音,可拨打本报新闻热线举报,共同为考生维护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的影响。
中、高考禁噪期,城管部门明确提出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该通告中的相关规定: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校区及居民楼周边)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6月7日开始的高考考试期间和随后的中考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等其他一切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紧急抢险工程除外)。对违反该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执法人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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