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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小微企业在成长

淄博日报 2014-05-12 18:57 大字

4月26日,国务院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督导组来淄博市督导。

小型微型企业作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在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居民收入、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伴随着淄博经济的发展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大力扶持,淄博市小微企业已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助推器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为小微企业发展减负增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提高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水平等多项措施,不仅得到小微企业认可,而且受到国家、省等有关部门的关注和肯定。

□本报记者孙春晓通讯员孙林

4月26日,国务院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督导组来淄博市督导,当督导组一行实地查看了临淄银河高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小微企业,并听取了淄博市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耳闻目睹了淄博市小微企业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及省、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各项政策措施的大力支持下,呈现出强劲发展活力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后,对淄博市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淄博市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和政策措施,全力呵护小微企业成长壮大。”日前,市中小企业局局长李明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给小微企业“减负”

近年来,淄博市按照国家、省有关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为小微企业发展减负增力。

据了解,淄博市设立了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等多种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扶持资金。对新增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额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担保机构给予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给予一定补偿,扶持资金累计达到4300万元,带动银行贷款200多亿元。

同时,尽可能地为小微企业减免税费。2013年,淄博市增值税享受免税的小微企业达到57660户次,占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平均总户次的比例为68.07%,共减免税款735.6万元。9772户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5212.8万元。此外,淄博市还取消了企业年度检验费、门楼牌工本费等97项收费项目,降低了机动车抵押登记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等23项收费标准。2013年,在全省工商系统率先免征全部行政性收费,累计免征费用869万元。还出台了《淄博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录》,规定凡未列入收费目录的,企业可以拒绝缴纳,进一步保护了小微企业的利益。

鼓励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以资质等级、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作为投标条件对小微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并坚持优先采购小微企业产品的原则。2012至2013年,全市小微企业中标额达到45.53亿元,占全市采购额的45%。

为小微企业“输血”

近年来,淄博市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多措并举为小微企业“输血”,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13年,制定出台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淄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年度考核和评价暂行办法》等文件。2013年底,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68.95亿元,较年初增加121.77亿元,增速达18.82%,高于各项贷款增速8.79个百分点。自2012年开始开展了“优企优贷”活动,每年为1000家优质小微企业提供授信30亿元。截至今年3月末,“优企优贷”活动累计为2960家企业提供授信支持176.02亿元。淄博市还依托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为小微企业直接融资。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是山东省唯一的股权类交易市场,是淄博市特有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目前,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托管及综合展示企业达到2102家,其中,挂牌企业300家,市值达到242亿元,托管企业415家,进行信息展示的企业1687家。累计实现各类融资120亿元,其中,企业私募股权融资累计达到20亿元。还推出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区域性市场集合私募债、典当债、小贷公司私募债等产品。

同时,规范引导民间资本,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出台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淄博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加快发展的意见》,并于2013年成立了淄博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承担民间融资信息登记、信息咨询、信息发布、融资对接及相关配套服务工作。截至今年3月末,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登记借贷资金10.23亿元,融资业务成交2.87亿元,全部投入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还积极推进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自去年以来,全市先后批准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10家,注册资本总额6.91亿元,其中已开业7家。截至今年3月末,已开业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通过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短期财务投资、定向私募等多种投资形式向小微企业投放资金达4.38亿元。

此外,还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截至今年3月末,全市18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27.23亿元,其中90%以上投放到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全市共有融资性担保公司43家,注册资金总额36.24亿元,在保责任余额54.16亿元,担保户数2.36万户。市财政注资3000万元成立了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市财政注资3000万元的市科技担保公司也即将成立。全市已有6个区县建立了财政注资的担保公司。

帮小微企业“造血”

淄博市通过为小微企业提供政策、信息、融资、法律、技术、事务代理等多方位服务,帮小微企业“造血”,提高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水平。

2013年,淄博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12〕99号)等6个文件,编印了《淄博市创业创新政策指南》和《淄博市创业创新政策100问》,为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提供落户、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权益保障、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对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给予每个创业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等政策。截至目前,已认定100余人的创业导师和59名创业辅导师队伍,建成小微企业创业基地30余家,入驻小企业2000余家,引领大学生创业1700余人,解决就业近4万人。

同时,淄博市加快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了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核心,10个区县和28个经济强镇服务分中心为支撑的三级中小企业服务网络体系。按照“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政策、信息、融资、法律、技术、事务代理等多方位、全过程的优质服务。目前,三级服务体系拥有核心服务机构100余家,加盟中介服务商500余家,累计为15000多家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服务企业户数年均增速30%以上,各核心加盟服务商各类服务指标年均增长40%以上。

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运行监测,建立了小微企业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和数据发布两项制度,3000家小微企业进入统计监测范围,对小微企业的运行情况做到及时预测预警,对陷入困境的小微企业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和政策措施。

一些小微企业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普遍反映,淄博市有关部门经常派人到公司调研,了解公司发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及时为公司提供政策落实、资金支持、信息服务、人员培训、贷款担保等方面的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底,全市中小微企业达到18.93万余家(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约112万人。完成增加值1820亿元,占全市GDP的55%;实现营业收入7260亿元,同比增长19%;实缴税金265亿元,同比增长17%,占全市的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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