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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问题动真格 服务群众实打实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转作风改服务工作纪实□王允永 王春卫 宋贺

淄博日报 2014-05-25 06:04 大字

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审车难、选号难、缴款难、知情难、学习教育难等突出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首批推出《践行群众路线便民服务十条措施》,努力打造淄博交警管理服务品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清利对此作出批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的《便民服务十条措施》,充分体现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的要求,能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变化。请在全市管理服务窗口部门推广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转作风改服务的具体做法,赢得了广大市民的积极称赞。今年1至4月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群众满意度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

随着淄博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淄博市机动车拥有量快速增长,目前已达98.7万辆;每年考取驾照的人数达15万人,由此造成的交通安全执法任务越来越繁重,群众反映交通出行难问题越来越突出,交通执法越来越受到群众的关注。目前,全市交警队伍老化问题突出,交警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执法理念和执法任务量不相对称。针对如此现状,市交警支队不等不靠,积极作为,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把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服务水平作为解决群众问题的突破口,从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最不方便的事情改起,以积极的作为,赢得群众的信任。

为方便群众及时审车,提高车辆审验能力,市交警支队在已有15条车辆审验检测线的基础上,年内新建8条检测线,新线建成后,全市机动车检测能力提高40%。同时,市交警支队积极推出了网上预约、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等方式,及时发布车辆检测信息,方便车主自行选择,确保车主按期审车。为方便群众***,拓宽了城市禁行区通行证办理渠道。市交警支队研发了通行证远程核发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办理;在各交警服务站点开设申办业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将临时通行证有效期由当日改为1至7日,减少群众办证奔波次数。为方便群众快速缴费,增设缴款服务设备。针对群众处理交通违法缴费费时费力问题,市交警支队在全市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社区服务站、交警中队等,安装启用87台POS机,方便群众即时缴款、即时解锁,让群众快速处理交通违法。为方便群众参加满分教育,改进交通安全教学方式。(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公安部第123号令实施一年来,群众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人数大幅增加,参加为期7天满分教育的人数大量增加,给交通安全教育带来很大压力。1至3月份,全市3000多名驾驶员被记满12分,同比上升190.2%。市交警支队在各区县建设交通安全教育分校,创新教学方式,采取集中大班学习和分时小班学习的形式,推行计时、计课培训制度,开办周六、周日班,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参加满分教育。为方便群众申领驾驶证,拓展驾考服务渠道。市交警支队周六、周日定期向考生开放1次科目二考场,让考生熟悉场地;建立交警驾考网,滚动播放驾驶人考试演示片,消除考生紧张心理;开通5431001考试咨询热线,为群众提供驾考咨询服务。强化交通信息播报,及时为群众出行提供信息服务。目前淄博交广APP手机客户端用户达7万多人,成为交警向群众传递安全出行信息的桥梁和纽带。此外,淄博交警还下放安全驾驶信用证明办理权限;优化车管窗口服务;拓展查询告知渠道;完善交通标志,推行阳光执法,进一步提高了公安交警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的满意度。

淄博交警从切实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角度,站在群众立场上考虑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积极转变执法工作理念,从思想深处解决“我为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积极用群众乐于接受、易于接受的方法开展工作、化解矛盾,把广大群众的根本需求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把制度建设贯彻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根本上解决“四风”问题,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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