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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 市殡仪馆百平米以下告别厅免收租赁费

淄博晚报 2014-04-10 22:44 大字

晚报讯(记者沙红翠)昨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淄博市物价局、淄博市民政局《关于淄博市殡仪馆告别厅租赁费等问题的批复》。记者了解到,从4月10日即今天开始,市殡仪馆100平米以下的告别厅免收租赁费,100(含)平方米以上告别厅租赁费基准价格为2.5元/平方米,可在市定基准价格上下浮动20%的幅度内确定各告别厅具体价格,最高不超过600元。

根据批复,淄博市殡仪馆告别厅租赁费(含遗体专用台、罩,鲜花、白胸花、抬尸手套、哀乐、电子显示屏等)分以下几种情况,普通告别厅租赁费(无休息室、卫生间等厅内配套设施)100平方米以下的告别厅免收租赁费,100(含)平方米以上告别厅租赁费基准价格为2.5元/平方米,可在市定基准价格上下浮动20%的幅度内确定各告别厅具体价格,最高不超过600元;高档告别厅租赁费(设有休息室、卫生间等厅内配套设施),200(含)至300(含)平方米告别厅租赁费基准价格为2.5元/平方米,可在市定基准价格上下浮动30%的幅度内确定各告别厅具体价格。高档告别厅内设的休息室、卫生间等厅内配套设施的使用费均包含在告别厅租赁费之内。

300平方米以上告别厅租赁费由双方协商定价;贵宾休息室租赁费由双方协商定价,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时,应使用合法票据,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方便丧属选择,自觉接受物价、民政部门和社会监督。其它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政策仍按淄价字〔2012〕149号文件规定执行。据了解该批复自2014年4月10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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