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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殡仪新馆4月17日启用 淄博殡仪馆老馆仅办理骨灰迁移业务,5月3日17时关闭

淄博晚报 2014-04-10 22:43 大字

晚报讯(记者董振霞)昨天记者从张店区民政局获悉,市殡仪馆新馆位于张店区昌国路东延段,过鲁山大道(原湖罗路)铁道口东3.4公里处路南,启用之日即可办理遗体接运、冷藏、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等手续,位于张店区山泉路的淄博市殡仪馆老馆仅办理骨灰迁移业务,并将于5月3日17时正式关闭。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淄博市殡仪馆新馆项目位于淄博东部化工区东南侧,占地100余亩,市殡仪馆新馆及公用配套设施为一体的高标准、园林式、现代化的建筑群,达到了国家“一级殡仪馆”的标准。殡仪馆新馆总建筑面积16647平方米,其中主楼1135平方米,办公楼2420平方米,骨灰楼2872平方米。日火化量达到40具,骨灰存放量达到35000个。祭奠区可同时容纳2800人祭奠,每天最大人流量可达18000人次,比老馆人流量提高了日均8000人次,设计停车场可容纳近300辆车同时停放,能满足20-30年的社会需求和发展需要。

据悉,目前,淄博市殡仪馆新馆主要负责张店区、周村区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近百万人口的殡葬服务,并担负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宣传教育等任务。为大力倡导绿色殡葬,搬迁后的市殡仪馆新馆内将不能随意焚烧和抛洒纸钱,禁止燃放鞭炮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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