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淄博市一批住宅区正式命名 新建住宅区名称须依法命名

淄博晚报 2014-04-11 22:43 大字

晚报讯(记者刘琳)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淄博市地名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6号)的规定,淄博市一批住宅区正式命名。(详见本报A9版公告)

此次命名有位于市体育中心附近的“齐悦花园”及其内三个组团分别命名为“齐悦花园齐悦园”、“齐悦花园盛悦园”和“齐悦花园心悦园”;位于中润大道与花山路(规划名称)交叉路口东南的“金域馨园”;位于昌国路以南,张博铁路线以西的“恒和花园”;位于王南社区以北,柳泉路以东的,“奥林新城”;位于鼎宏路以西,铭波路以北,泰美路以东,兰雁大道以南的“名士豪庭”;位于兰雁大道以北,柳泉路以东,民祥路以南的“亚运村”;位于裕民路以北、王埠路以西的“香颂园”;位于北京路以西,和平路西延路段以南,胶济铁路以北的“花月苑”;位于九级塔花苑内东南部的“九级塔花苑秀水园”。

记者了解到,根据《淄博市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建住宅区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首先到民政部门办理命名手续,取得标准名称后,才能到有关部门办理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据悉,依法命名的地名,为标准地名。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制发的各类文函、设置地名标志和交通标志,在办理广告宣传、预售证件、入住业主户籍、房产登记、物业管理等有关事项时,需严格使用标准地名。

新闻推荐

低碳我先行健康我快乐

...

淄博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淄博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