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拟公布执法权力清单 对市和区县两级行政执法管理权限予以明确界定
晚报讯(记者许莲)市政府今年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将对市和区县两级行政执法管理权限予以明确界定,能下放区县的一律下放区县,划清市区两级的管辖权和管辖范围,建立执法权力清单并予以公布,实现执法权力边界“分得清”、权限“看得见”、问责“抓得准”。这是记者昨日从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动员会上获悉的。
根据新制定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为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避免出现行政不作为等问题,淄博市将明确界定市和区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管理权限。按照减少执法层级、适当下移执法重心的原则,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行使的执法权,原则上由区县执法部门行使。对于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或者需要行使的执法权,以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正式文件予以明确规定。
记者还从会上获悉,淄博市正在建设统一的市区(县)联动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将各区县、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纳入政府的监督之下。除公安、税务、海关、商检和人民银行外,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案件都要在这一平台办理。淄博市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运行平台实行区县与市政府部门一体化建设,同步进行,共用一个平台,实现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服务等功能。通过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标准、完善制度、网上运作,实现行政处罚权运行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监督实时化和全面覆盖,确保行政处罚权依法、规范、公开、合理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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