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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放开二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淄博日报 2014-04-05 06:20 大字

□本报记者周荣顺

通讯员陈宁报道

本报讯4月3日,淄博市在张店区金融工商业交流促进中心举行小额担保贷款暨贴息发放仪式。在现场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发放贷款及贴息225万元,并借助银企洽谈交流平台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行宣传。

小额担保贷款是淄博市在2003年出台的惠民政策之一,十年来,额度从2万元提高至10万元,扶持对象从起初单一的下岗失业人员,逐步扩展到军队退役、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人员。截至2013年底,共发放贷款金额9.82亿元,扶持创业项目5704个,带动就业62908人。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为切实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在创业中“助推器”的作用。自2014年起,已享受过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创业者,在首次贷款按时还款、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带动人员就业效果良好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需求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同时,把工作重心由“放贷”向“贷后管理”和“后续扶持”进行转移,进一步提高创业人员的创业成功率,从而带动更多人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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