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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接处警模式 提升110规范化建设水平

淄博日报 2014-04-25 06:14 大字

配备装备齐全的警务巡逻车,进一步提高巡逻防范能力。

编者按:为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增进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自今日起,本报与市公安局联合推出《践行群众路线打造民生警务》专栏,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110接处警、交通、消防、户籍、出入境、治安管理等热点问题,每月刊发予以解答,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本期,本报记者就群众关心的110接处警相关问题到市公安局进行了专访,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对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记者:公安机关受理110报警的范围有哪些?

答:《淄博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明确规定下列情况可以拨打110报警:(一)刑事案件;(二)治安案(事)件;(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火警、交通事故警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和公共安全有关的警情。

记者:对哪些报警求助不予受理?

答: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非紧急求助报警,接警员不予受理,并向报警人作出解释和说明。

记者: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如何处理?

答: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应当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单位求助,并视情予以必要的解释。

记者:对恶意拨打110进行搔扰的如何处理?

答:对故意谎报警情或者拨打骚扰电话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一项“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对恶意骚扰,多次或连续拨打骚扰电话,严重影响正常接警工作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故意谎报警情,影响正常警情处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对已查处的故意谎报警情和恶意骚扰110的案件要及时协调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剖析,对故意谎报警情和拨打骚扰电话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进行播报,提醒群众正确报警。

记者:110报警服务台有哪些派警原则?

答:110报警服务台处置警情遵循以下原则派警:

(一)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纪行为的投诉,按照就近处警原则,即指令距离案(事)件、事故现场最近的警力出警。

(二)对其他非紧急警情,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即指令案(事)件、事故所在地公安机关出警。

(三)对需要现场勘查、专业设备处置等业务性强的警情,按照业务管辖原则,即指令公安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出警。

记者:2013年的接警数量有多少?

答:110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全年没有节假日,甚至节假日接警量比平时还多。一般夏季110日均接警量在4000起左右,冬季在3000起左右。据统计,2013年全市110共接到报警电话1143932起,其中有效报警235897起,骚扰20074起,救助群众2万余人次。

公安基层出警单位为做好110接处警工作承担了巨大的工作压力,以张店公安分局马尚派出所为例,该所民警在完成侦查破案、打击防范、调解纠纷、人口管理、服务群众等繁重的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每名民警每年需出警400余次,并承受着违法犯罪分子反抗袭警、恶意投诉等各种心理压力。110资源是有限的,请广大群众珍爱110,不要随意拨打110占用有限的公共资源,把110留给需要公安机关采取处警措施的群众。

记者:当前制约110快速反应能力的因素有哪些?

答:制约110出警速度的客观因素较多:1、城市道路交通越来越拥堵;2、一个出警单位同时接报多起110警情;3、报警人对案事件地点不够熟悉,或不能按接警员询问准确表述地点;4、道路养护、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其他客观因素。

记者:什么是“三台合一”,有什么好处?

答:“三台合一”是指全市110、119、122报警服务台合并工作,统称为110报警服务台。“三台合一”后,公众既可以按照原有方式报警,也可以拨打110报所有警,方便很多。这一模式整合了报警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广大群众的报警、求助等,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得以处置。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工作包括案事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警情以及群众紧急求助、投诉的接警、调度、处警、现场处置等工作。目前,淄博市实行全市集中接警、同步派警工作模式,也就是说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集中接听全市110报警电话,分县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同步指挥派警。这种工作模式的特点是市局接警询问与分县局(交警大队)指挥派警同步进行,接警员与派警员相同配合、互不影响,不必接警询问和记录完毕之后再派警,缩短了指挥派警与接警询问的衔接时间,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

记者:市公安局采取了哪些新举措加强110接处警工作?

答:为更好地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淄博市公安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了多项措施提高110接处警工作水平:

(一)提升快速反应能力。1、研发了110接处警系统,实现报警、接警、派警监控四方通话和实时录音,构成了市局指挥中心——分县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派出所(肇事科)互联互通的扁平化指挥体系。2、改革110指挥模式。实行全市集中接警、分县局(交警大队)同步派警模式。全市110(含122)报警电话由市局指挥中心集中接听,在接警员询问的同时,分县局(交警大队)派警员同步指挥派警,在市局接警员询问警情的同时,分县局(交警大队)出警指令已经下达完毕,从而在指挥环节缩短了时间,提高了效率。3、建成了出警车辆定位系统。为全市526辆承担出警任务的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终端,使各级指挥中心能够实时查看、回放出警车辆的行驶轨迹,查看出警车辆启动时间以及整个出警时间。4、建成了有线无线集成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了对街面出警力的无线指挥。5、专门设立勤务检查岗位,加大110接处警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成立由6至8人负责的勤务检查队伍,对全市110接处警工作进行动态检查,重点检查询出警时间、询问录入等,推动110快速反应能力的提升。

(二)规范现场执法行为。1、配备执法记录仪。全市所有出警民警均配备执法记录仪,民警到达110警情现场后即开始全程录音录像,从而促进110民警执法规范,所有现场录音录像全部集中保存。2、加强110明查暗访。市局指挥中心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的明查暗访,对出警民警规范着装、文明用语、按规定携带装备器材等所有规范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推动110工作水平提升。

(三)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1、进行警情回访满意度调查。市局指挥中心专门研发了警情满意率回访系统,对报警群众进行自动回访。对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通报相关分县局、交警部门及时整改。2、推行“动态出警”“就近派警”。要求全市出警车辆有警出警、无警巡逻,提高街面见警率,震慑违法犯罪,提高群众安全感。

记者:指挥大厅视频监控建设情况进展如何?

答: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2013年起淄博市公安机关推行了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全市共建成视频监控探头10万余路。目前,市局指挥大厅能够对全市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天候不间断视频巡查监控。其中包括:水库、河流等水源地监控,重点路口路段监控,学校幼儿园监控,危险品仓库监控,公交车监控,ATM机监控,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监控,居民生活区监控等等,实现了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等社会面的视频监控全覆盖,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也对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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