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昨出台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方案 淄博司法介入严打“恶意欠薪”
晚报讯淄博市昨天出台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司法介入开始严打恶意欠薪行为。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建筑市场秩序暨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动员会上获悉,淄博市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领导小组,从现在起至2015年2月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2014年以前竣工形成拖欠工程款的,须在2年内完成清欠任务;在建项目须在2014年底前按合同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新开工项目不得再产生新的拖欠。力争在2014年底前,有效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政府带头清理拖欠的工程款
各级政府要带头清理自身拖欠的工程款,对于财政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要从每年用于建设的财政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清偿。今后,淄博市将对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时的资金来源、筹措方式进行严格审查,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立项和安排投资计划。
项目审批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淄博市要求,今后要严格落实在建项目资金,对建设资金不落实或突破已经批准的概算限额形成投资缺口的项目,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资金落实方案,确保工程款支付。严格项目审批和手续办理,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从今年起新开工项目不发生拖欠工程款问题。
农民工工资全部实名制管理
加大力度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银行卡。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体系,建设单位要强化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监督责任,对屡次发生拖欠或造成较大影响的,清理出淄博市建筑市场。
定期曝光欠薪企业“黑名单”
建立拖欠工程款和欠薪企业“黑名单”,并定期进行曝光。对恶意欠薪、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与司法部门联动,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审查处理。
(记者董振霞通讯员陈亮史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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