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本报记者于磊通讯员巨荣俊报道
本报讯2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顶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法亮、尚秋云、王树武、王树槐,秘书长刘秉敏出席。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促进淄博市金融业发展议案(第43号、第31号)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让百姓呼吸上清洁空气议案(第50号、第3号)的审议意见及人事任免报告。
会议审议了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通过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办法》、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促进淄博市金融业发展的议案(第43号、第31号)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让百姓呼吸上清洁空气的议案(第50号、第3号)的审议意见。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王顶岐在讲话中指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地方立法工作。要认真抓好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二是监督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认真听取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积极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三是代表工作。要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代表活动实效化,切实改进议案及建议办理工作,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四是自身建设。要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加强学习教育摆上突出位置,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履行各项职责,在方方面面都做出表率,为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王顶岐最后对新任命的同志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要牢记使命,不负组织的重托,不负人民的信任。二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依法办理每一起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廉洁自律,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副市长邵珠东,市法院院长刘亚宁,市检察院检察长黄敬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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