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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支招网购维权:多截图留证据

淄博日报 2014-03-14 06:31 大字

□本报记者路锦通讯员刘刚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购近年来在淄博市发展势头迅猛,但发展背后隐存的问题也越来越凸显。

市工商局网监办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工商部门将从四方面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监管:一是重点对企业发布的广告和销售信息进行监测,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违法经营行为将受到查处;二是对通过虚设折扣商品、发布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诱使消费者订立合同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三是对企业采取各种方式诋毁竞争者的商业信誉,以及通过虚假宣传以获得竞争优势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四是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于今年3月15日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即第60号令,对落实“实名制”、交易规则、格式合同等进行重点监管。该负责人表示,即将于3月15日起施行的新《消法》对于庞大的网购大军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但网购维权依然是个大难题,所以消费凭证依然是消费者维权时的重要依据,一定要多截图留证据。消费者遇到网购维权问题可拨打电话:3119338或者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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