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维权日那天的暖暖情怀 □本报记者 路锦 通讯员 张敏 王晓滨

淄博日报 2014-03-23 06:27 大字

3月15日,或许是很多人想维权的日子,临淄的于世浩老人却饱含深情地写了一封感谢信。

维权日一大早,临淄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就收到了一封亲笔感谢信,一句句朴实而真挚的话语,让工作人员深受感动。

“上个月我们接到一位退休老人的投诉,称自己从临淄托运到海口的物品受损,请求消保委给自己讨个公道。考虑到老人已是74岁高龄,我们消保委工作人员觉得于情于理都要给老人一个交代,最终这起纠纷得以解决。老人十分感激,写来了这封亲笔感谢信。”临淄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王晓滨告诉记者。

今年2月13日,于世浩老人称自己于去年10月份通过某快递公司临淄营业部,向海南省海口市寄送了两个包装完好的床垫及一包衣物,准备去海口居住时使用。但11月份,老人到达海口取货时发现,两个床垫全部撕裂,并被油污、铁锈污损,便与当地快运公司工作人员交涉,要求赔偿损失。当时,工作人员口头答应向领导汇报此事,并留下老人的电话,表示请示领导后会给老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一连几个月过去了,老人迟迟等不到海口方面的答复,便多次打电话催问工作人员处理结果。令老人无法接受的是,对方态度一下转变,把责任全部推到该快递公司淄博分理处,称自己不再处理此事。

老人将快递运单、交费收据以及投诉信交给工作人员,述说这次经历时心里满是无奈与气愤。消保委工作人员首先安慰老人不要着急,由于当时老人保留了运单、破损物品照片等证据材料,挽回损失是有把握的。随后,消保委工作人员与该快递公司临淄营业部及淄博分理处工作人员沟通,并通过淄博分理处与其总公司取得联系,经过多番耐心调解,最终快递公司承担了于世浩老人的物品损失赔偿责任,并表达了歉意。当消保委工作人员将赔偿金送到老人手中时,老人激动地说:“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我有退休工资,不是为了这点钱,为的就是一个公道,给你们添麻烦了。”

每年,临淄区消保委都会接到许多类似的消费投诉,消费金额不算大,但经营者的蛮横态度、推诿责任让消费者难以接受,本来是一个简单的沟通问题,却演变为一件消费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既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临淄区消保委提醒广大经营者,要本着公平合理、诚实守信、顾客至上的原则,妥善处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维护公正和谐的市场秩序。同时,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多了解新《消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日常消费时注意留存证据材料,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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