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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安全存放 量多量少不一样

淄博晚报 2014-02-20 23:18 大字

晚报讯昨日,本报9版刊登了《元宵节后年味尽鞭炮剩余该咋办?》一文,引起了市民的关注,将烟花爆竹囤放在家中,危险系数到底有多大?针对市民提出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淄博市安监局和公安部门,得到的答案是,如果鞭炮数量较少,存放于家中并无大碍;如果数量大,可以联系警方或土产公司处理。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市安监局工商贸科,工作人员宋先生告诉记者,如果是烟花爆竹零售点,门市上有没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及时清除,临时摊点没销售完的烟花爆竹要及时退回原批发商或土产公司处,由其代存或回收。市民购买的零散鞭炮一般来讲无法回收,但是宋先生说,由于市民购买量小,鞭炮存放在家中并无危险,注意防火防潮即可。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市公安局,警方提醒,如果市民家中剩余烟花爆竹威力小、数量少、价值不高,可用水将鞭炮浇湿进行报废处理;剩余烟花爆竹较多时,应妥善保存并及时通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记者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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