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 3月起出口也门工业品需报检
□本报记者薛燕
通讯员陈倩倩报道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淄博检验检疫局获悉,自3月1日起,检验检疫机构开始对出口也门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淄博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关注中也两国质检领域的合作动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据介绍,根据《中也谅解备忘录》,出口也门工业产品是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HS编码)第25章至29章和第31章至97章的产品(包括法定检验检疫目录外商品)。此范围内的工业产品出口也门前,需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和监装,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的验证和抽查,产品外观状况、数量、标志和标识的查验,货证符合性核查和监视装载(或装箱)。合格判定依据依次适用也门共和国技术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中国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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