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监督问责 确保节俭过节
本报讯近日,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加强廉洁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好元旦、春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执行,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落实意见、奢侈浪费等违纪行为,做到追究到人,处理到位,并及时通报曝光。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欢迎党内和广大群众、新闻媒体举报监督。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33--12388
举报网站:http://zibo.jb.mirror.gov.cn
举报信箱:淄博市纪委信访室(史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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