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对特困家庭给予每户1000元生活救助
□本报记者王克鹏
通讯员唐飞报道
本报讯为切实保障全市特困家庭春节期间基本生活,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市财政年度结余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对城乡特困家庭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救助。
此次临时生活救助是在城乡低保救助兜底基础上,重点突出“救急”目的,具体救助对象为2013年因遭遇灾害、车祸、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无法获得有效赔偿、补偿,或因患重大疾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和其他社会救助后,实际自负医疗费用支出过大而造成家庭经济情况入不敷出,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困难家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家庭,按照每户10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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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