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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学习“枫桥经验”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会议召开

淄博日报 2014-01-08 06:51 大字

□本报记者高长健

通讯员巩宁报道

本报讯1月7日,全市学习“枫桥经验”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清利的重要讲话和全省会议精神,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向李向利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和市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全力支持环保工作的10条意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尚龙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尚龙江指出,“枫桥经验”是建国以来广为传诵的群众工作和综治工作典型,也是实践群众路线的生动样本和深化平安建设的精神财富。学习“枫桥经验”,具体到淄博,就是要始终坚持“工作往实处抓、重心向基层移”的工作理念,就是把“三四二”社会治理工作格局落实到村居和社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

尚龙江强调,要以市委、市政府作出向李向利同志学习活动决定为契机,在全市政法系统中迅速率先掀起新一轮学习高潮,进一步提升品牌政法队伍建设水平;要统筹做好当前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加强社会面整体管控,排查化解防范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全市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各级政法部门要把保障服务生态淄博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政法机关全力支持环保工作的10条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坚决打赢这场环境保护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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