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被省政府评为完成2013年度消防责任目标优秀单位
□本报记者王黎明通讯员颜京广报道
本报讯1月1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淄博市设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表彰了全省消防安全“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先进单位,淄博市被评为完成2013年度消防责任目标优秀单位。
2013年以来,淄博市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组织体系,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全力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全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先后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共检查单位13250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1404处,对1151家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对103家单位实施责令“三停”,对91家单位实施临时查封,确保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高度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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