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征求对被评议部门意见建议的公告

淄博日报 2020-03-24 00:38 大字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票决确定对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6个政府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各部门全力强化疫情防控,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支持和督促被评议部门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决定进一步征求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被评议部门的意见建议,将意见建议征集时间节点延长至4月20日。希望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对上述6个被评议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今年的专项工作评议,仍然坚持市、区县、镇(街道)“三级联动”。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及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电话、联系人及通讯地址公告如下(各镇街的通信方式及联系人由各区县、各镇街负责公告):

市及各区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专项工作评议公开征集意见建议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冯茂玲夏侯成哲0533-2301737-2301288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店区人民西路13号)

张店区人大常委会史琳0533-2869878张店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室(张店区政务中心705房间)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王海滨0533-5180096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淄川区般阳路35号)

博山区人大常委会李娟0533-4160178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博山区县前街46号)

周村区人大常委会丁海亮0533-6195070周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徐璟0533-7221503临淄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临淄区政务中心436房间)

桓台县人大常委会邢伟0533-8162213桓台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桓台县中心大街455号)

高青县人大常委会樊洪训0533-6967031高青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高青县黄河路81号)

沂源县人大常委会栾尚吉0533-3223532沂源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备注接听电话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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