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法律援助中心 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制度试点工作
“本人已阅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且理解并接受其全部内容,本人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是犯罪嫌疑人刘某日前在看守所,当着值班律师的面签下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刘某在今年7月酒后开车被交警部门夜查时查获,经血液检测鉴定其达到醉驾标准,被依法刑事拘留,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名义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此案审查起诉阶段,主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证据确实、充分,因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自愿认罪,自愿接受处罚,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主办检察官联系桓台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刘某提供法律帮助。值班律师接受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通过阅卷了解了案情,认为此案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刘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值班律师告诉刘某,如果他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检方的量刑建议可能比正常量刑要降低。刘某说:“我认罪认罚,希望对我从宽处理。”最终检方决定降低量刑标准建议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刘某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当即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桓台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获得从宽处理,但因为身份的不对等,他们有可能对办案机关的承诺并不完全信任。而法律援助中心作为政府设立的公益机构指派的值班律师这种第三方中立身份,更容易被犯罪嫌疑人所信任。值班律师通过现场答疑解惑打消犯罪嫌疑人顾虑,促成认罪认罚,让犯罪嫌疑人通过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也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值班律师对认罪认罚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和监督,确保认罪认罚是犯罪嫌疑人知情和自愿,从而保证案件公正,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自认罪认罚制度试点工作今年初在淄博市确立实施后,桓台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配合桓台县人民检察院推进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调研,精心选派律师,建立了相对稳定的专业值班律师团队。今年以来,桓台县法律援助中心已经指派值班律师为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179人次,让他们在律师的帮助之下获得从宽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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